變項的身分證 — 連續、類別、順序,決定一切
這章讀完,你會:看到題幹先認出結果變項是名目(nominal)、順序(ordinal)、連續(continuous)還是離散(discrete)。 後面選卡方、t 檢定、ANOVA 或無母數方法時,你不會再從公式開始亂猜。
先想 30 秒再往下讀
疼痛分數 0–10、癌症分期 I–IV、血壓、死亡或存活,哪幾個可以直接取平均?哪幾個只能算比例或排序?先憑直覺分一次,等下你會知道為什麼。
名目變項只是在分組
名目變項(nominal variable)是分類但沒有大小順序:血型、性別、死亡或存活、陽性或陰性都屬於這類。它最常搭配的是人數、比例、2×2 表與卡方檢定(chi-square test)。
把名目變項想成貼標籤:A 型血不是比 B 型血大,死亡也不是比存活高一階;你能做的是數每個標籤有幾人,不能把標籤拿來加減平均。
順序變項有高低,但不保證等距
順序變項(ordinal variable)有方向:癌症分期 I–IV、Likert 量表、NYHA class 都能排大小。陷阱是相鄰等級之間的距離不一定相等,所以不能把 II 期說成 I 期的兩倍。
順序變項像排隊名次:第一名比第二名前面,但第一名和第二名差多少,不一定等於第二名和第三名差多少。看到這種資料,要先想「排序」而不是「精準公分尺」。
連續與離散:能不能當數量算
等距量尺(interval scale)與等比量尺(ratio scale)在國考破題時常合併成連續變項(continuous variable):血壓、體重、年齡。離散變項(discrete variable)則是次數,例如住院次數、發作次數。
連續結果 + 兩組平均值 → t 檢定 連續結果 + 三組以上平均值 → ANOVA 類別結果 + 比例或人數 → 卡方或 Fisher's exact
臨床語感是這樣:血壓 140 mmHg 和 120 mmHg 可以相減,平均也有意義;但「癌症 III 期平均 2.4 期」通常不是你想表達的醫學結論。
統計史 · Stanley Stevens 1946
心理學家 Stanley Stevens 在 1946 年提出名目、順序、等距、等比四種量尺,讓統計方法開始按資料尺度分流。跟你考試的關係很直接:題目不是先問你會不會算,而是先問你有沒有看懂變項的身分證。
名目 vs 順序 vs 連續 — 一眼分辨
| 看這個 | 名目 nominal | 順序 ordinal | 連續 continuous |
|---|---|---|---|
| 問的方向 | 分哪一類 | 高低排序 | 數值差多少 |
| 公式/摘要 | 人數、比例 | 中位數、等級、排序 | 平均值、標準差 |
| 能不能取平均 | 不能 | 通常不該直接當等距平均 | 可以 |
| 題幹訊號 | 分組、比例、陽性率 | 分期、等級、Likert | 平均值、相差幾分、mmHg |
破題關鍵字
看到「分為幾組、比例、人數、2×2 列聯表」→ 想 類別變項,多半走卡方;看到「平均值、相差幾分、肺功能平均」→ 想 連續變項,常走 t 檢定或 ANOVA;看到「同一批人前後」→ 先保留 配對;看到「右偏、不符常態、順序尺度」→ 想 無母數方法。
把變項拖回自己的抽屜
把考題裡的變數分到正確型態,注意看每一張卡片一旦歸類,後面可用的統計方法就跟著改變。
你剛剛看到了什麼
同樣都是數字,血壓和癌症分期不該被同一種語法處理;同樣都是分組,血型和 NYHA class 也不一樣。破題第一步是辨識資料尺度,不是背檢定名稱。
案例檔案 · 疼痛分數與癌症分期
研究者若把「疼痛分數 0–10」或「癌症分期 I–IV」直接當成等距連續數字,可能會報出漂亮但誤導的平均值。錯在把順序當成等距:等級高低存在,但每一級之間的臨床距離未必相同。一句教訓:看起來像數字,不代表它可以被當成尺。
大家都搞錯
最常見的坑是「有數字就取平均」。疼痛分數、Likert、癌症分期常被粗暴地當連續資料;正確做法是先問這個數字是否真的有等距意義,再決定要用平均值、排序方法,或乾脆回到比例與分組。
國考考過長這樣
卡方檢定中某格期望值 ≤5 時,正解為 Fisher's exact。
逐句解碼:關鍵字是「某格期望值」和「列聯表」。這題先辨識為類別資料的人數表,再判斷卡方近似不穩,所以改用 Fisher's exact。
依吸菸分五組比較肺功能平均,正解為單因子 ANOVA。
逐句解碼:「肺功能平均」是連續結果,「分五組」是三組以上獨立組別;所以不是卡方,而是比較多組平均值的 ANOVA。
100 婦女懷孕前後吸菸狀況變化,正解為 McNemar χ²。
逐句解碼:「吸菸狀況」是類別結果,「懷孕前後」是同一批人配對。配對類別資料不要用一般卡方,應選 McNemar。
你來當審稿人
某研究把癌症分期 I–IV 轉成 1–4 分,報告「治療組平均分期 2.1,對照組 2.7,因此用獨立 t 檢定證明治療有效」。
我挑好毛病了,看解答
坑一:癌症分期是順序變項,不保證 I 到 II 的距離等於 III 到 IV。坑二:直接報平均分期和 t 檢定可能遮住真正的分布差異。較穩的寫法是保留分期分布、比例或使用適合順序資料的分析。
預告後面 · CH 02
下一章會把這章的變項辨識放進破題引擎。10 秒小題:題幹說「比較三組平均血壓」,你會先把結果變項判成哪一類?
看答案
血壓是連續變項;三組平均值會把你帶往 ANOVA 這條路。